铜陵刑事律师

强制医疗程序可以复议吗——[铜陵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 首页 > 律师文集

强制医疗程序可以复议吗——[铜陵刑事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强制医疗程序: 对于已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已经违反刑法):1、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由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下达强制医疗决定书;3、由公安机关将患者送往强制医疗机构进行强制医疗治疗。2)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违反治安或有肇事肇祸危险的):(精神卫生法)1、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2、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3、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可由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 强制医疗的申请: 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分为两种情形:1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提出的申请,2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强制医疗程序可以复议吗: 继续强制医疗的,需要由法院作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刑事诉讼法第2百8十7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1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华律小编提醒您,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1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