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刑事律师谈谈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男子被判拘役个月无罪辩护
中国法院网讯(傅少华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1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喻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喻某在自己位于南昌市的家中,先后3次容留刘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2020年9月,喻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