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刑事律师

正当防卫与紧急通险的区别——刑事证据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证据

正当防卫与紧急通险的区别——刑事证据

* 来源 : * 作者 :
正当防卫与紧急通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的实质是“正当对不正当的反击",而紧急避险的实质是“两权相害取其轻”。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这样的几个方面: 起因件不同 即者的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仅限于人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多种多样,既包括人为的不法侵害更包括自然力的影响。如自然灾害。 限制件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是不得已而为之,舍此无它法;而正当防卫般无此要求。即使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可以采取逃跑等回避措施,但也完全可以采取正面与之相斗争、以“正”对“不正”。 对象件不同 这是者区别的最显著之处。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是不法仅直者杰人。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为无辜的人的合法权益。 限度件不同 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等于或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只要不过于悬殊即可;而紧急避险则要求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某盗窃分子甲想报复社会,日偷开辆停放在路边的油罐车欲直接冲向马路边的人群。巡逻武警见状开枪射击,致甲当场死亡,所驾油罐车撞向路边大树,随即着火,所幸未有其他损失。则该武警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还是正当防卫? 应当是正当防卫。首先,针对的是人为的不法侵害;其次打击的对象是直接针对侵害者本人,虽然也造成定合法权益的损失--车辆失火,但与生命权相比,应是次要的,不能决定该行为的性质。 其他常见的排除犯罪性的事由 除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两种排除犯罪行为之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以及刑法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也属于排除犯罪构成的正当行为: .依法执行命令的行为 即指依照有效的法律、法规所实施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执行命令的行为。该行为可能在形式上似乎符合某种犯罪的特征,但因其是依据法律、法规而实施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存在构成犯罪的问题,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行为。再如某法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所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死刑犯执行枪决的行为。从表面上或者从自然意义上看,该法警的开枪射击行为属于